本报贵阳5月7日电(记者程焕)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日前联合制发《贵州省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》,持续城乡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持续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。提高
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801元/月,低保增幅3%。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,贵州分别为:第一档851元/月,持续城乡贵阳市、提高贵安新区;第二档832元/月,低保六盘水市各区(市、标准特区)、贵州麻江县,持续城乡其余各市(州)的提高县级市(区)、市(州)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;第三档779元/月,低保其余县。标准
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226元/年,增幅6%。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两个档次,分别为:第一档7260元/年,六盘水市各区(市、特区)、麻江县,其余各市(州)的县级市(区)、市(州)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;第二档7212元/年,其余县。
方案还明确,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。其中:全省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标准由1900元/月提高至2000元/月;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1400元/月提高至1500元/月。